经过三次审议,4月29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》。以下简称《乡村振兴促进法》。
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三十七条规定:综合整治农村水系,因地制宜推广卫生厕所和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,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。
农村污水治理从此有法可依了。
2021年4月7日,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,云南省保山市主城区隆阳区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,每天约4.5万吨污水直排“母亲河”东河。
一些地方的“母亲河”正遭遇严重污染,令当地居民被迫选择逃离。
乡村振兴促进法也提到,鼓励和支持采用节水、节肥、节药、节能的先进种植养殖技术,要因地制宜推广卫生厕所,治理农村污水,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。
因此,我国近年来对农村污水处理问题高度重视,美丽乡村建设战略、乡村振兴战略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等都意在全面改善乡村面貌。各地在农村污水治理方面也是狠下功夫,基建运管两手抓。
农村生活污水治理,不只是一个赚钱的项目,更是让滋润一方土地、哺育沿岸百姓的“母亲河”不再受污染。
据生态环境部官网4月30日消息,自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行动以来,已约谈党政领导干部981人,问责党政领导干部372人。
可见中央治理水污染的决心是坚决的,在短时间内问责这么多领导干部,也说明污水治理是事态发展及其严重,目前污水已对环境造成的非常恶劣的影响,一些地方的“母亲河”正遭遇严重污染,令当地居民被迫不得不选择逃离。